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消费者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利的案件作出判决,驳回消费者沈某第四次退回价值12000元手机的请求。经查,该消费者在过去一年内以相同方式完成12部高端手机的"购买-使用-退货"循环,其中涉诉手机型号被反复退货三次。
电商平台提供的消费记录显示,沈某的12笔订单均选择同品类数码产品,且所有退货申请均在第七天准时提交。这种规律性操作模式表明,其行为已超出正常消费范畴。平台方指出,每部被退回的旗舰手机需进行20余项专业检测,产生数百元额外质检成本。
法院在判决书中首次将《民法典》第132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原则适用于网购领域,认定沈某行为构成民事权利滥用。法官指出,当退货频率远超合理消费需求时,"无理由"退货已异化为不正当获利手段。该判决为同类案件确立了重要司法判例。
中国法学会专家陈音江表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设立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旨在解决网络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但该制度实施十年来,全国范围内类似滥用案例增长显著,2023年主要电商平台异常退货率同比上升17%。
行业数据显示,高价值电子产品成为"职业退货人"主要目标,旗舰手机二次销售平均折价率达15%-20%。某品牌经销商透露,其2023年因异常退货造成的直接损失超过300万元。这些成本最终通过提高售价转嫁给普通消费者。
司法系统正加强对滥用消费者权利行为的规制。除本案外,2024年杭州互联网法院也判决支持某平台对频繁退货用户账号的封禁措施。两起案件共同释放出司法实践从"倾斜保护"转向"平衡保护"的明确信号。
目前电商行业正在探索建立更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某头部平台测试的"动态退货权"系统,将根据用户历史行为调整退货权限。该系统借鉴银行信用评级机制,对诚信用户给予便利,对异常行为实施梯度限制。
法律界人士建议,应尽快明确"商品完好"的判定标准。现行规定中,手机激活后是否影响二次销售存在争议。中国消费者协会2023年报告显示,此类标准模糊引发的纠纷占网购投诉总量的23%。
市场监管总局正在研究将异常退货行为纳入征信记录的可能性。部分地方已开展试点,如浙江省2023年将5起恶意退货案件当事人列入商务诚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行业专家指出,健康的市场环境需要平衡各方利益。过度保护消费者可能导致商家权益受损,最终影响市场供给。本案判决为建立权责对等的消费生态提供了司法指引。
随着新业态发展,相关法律法规需持续完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指出,下一步应细化"合理消费需求"的认定标准,建立分级分类的退货管理制度。这既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又能有效遏制权利滥用。
本案的判决结果引发社会各界对消费伦理的深入思考。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构建诚信、公平的交易环境需要立法、司法、平台和消费者多方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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