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一年内退换12部手机遭拒 法院驳回重复退换同款手机诉讼"

12月19日,央视新闻报道了一起因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引发的消费纠纷案件。消费者沈先生因多次购买同款手机后申请退货遭拒,将电商平台诉至法院,最终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2024年3月,沈先生花费12000余元在某电商平...

12月19日,央视新闻报道了一起因滥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政策引发的消费纠纷案件。消费者沈先生因多次购买同款手机后申请退货遭拒,将电商平台诉至法院,最终被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2024年3月,沈先生花费12000余元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一部手机,六天后以"手机太重、太厚"为由申请退货。平台拒绝其请求后,沈先生继续使用该手机一个多月,随后提起诉讼要求退款。这是沈先生第四次购买同款手机并尝试退货。

根据法院调查,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期间,沈先生通过12笔订单购买了12部手机,均在七天内申请退货退款。电商平台提供的消费记录显示,沈先生存在频繁购买数码产品后退货的行为。

"消费者一年内退换12部手机遭拒 法院驳回重复退换同款手机诉讼"-图1

法院审理认为,沈先生作为数码产品爱好者,其购买行为具有明显特征:短期内多次下单同类商品,激活使用后退货。这种行为模式与普通消费者有明显区别,不符合正常消费习惯。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消费者网购商品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权,但该条款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非提供无偿体验服务。法院指出,沈先生的行为已超出合理使用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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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决书中,法院明确表示,沈先生的行为违背公平诚信原则,损害电商平台合法权益。其反复购买退货的做法,不仅造成商家商品贬值损失,还影响二次销售,增加运营成本。

该案判决对规范网络购物行为具有示范意义。法院强调,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诚信交易原则需平衡,不能以牺牲商家利益为代价。类似"摸摸党"行为将受到法律否定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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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指出,部分电商平台已建立异常退货识别系统,对高频退货账号采取限制措施。数据显示,2023年主要电商平台因异常退货造成的损失超过10亿元。

法律专家表示,消费者行使退货权应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对于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退货行为,商家有权依据《电子商务法》等相关规定拒绝,法院也将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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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件反映出当前电商环境中存在的权益滥用问题。随着网购普及,如何平衡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商家正当利益,成为平台治理的重要课题。

法院建议,电商平台可进一步完善退货规则,建立更精准的用户行为评估机制。同时提醒消费者理性行使权利,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交易环境。

本案判决为类似纠纷提供了司法实践参考,有助于规范网络购物行为,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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